北京科技大学于1952年由天津大学(原北洋大学)、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,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,工、理、管、文、经、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,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。
1997年5月,学校首批进入国家“211工程”建设高校行列。2006年,学校成为首批“985工程”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。2014年,学校牵头的,以北京科技大学、东北大学为核心高校的“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”成功入选国家“2011计划”。2017年,学校入选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2018年,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、教育部共建高校。
按照北京科技大学招聘工作的整体安排,现启动2023年度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工作,面向社会(含应届毕业生)公开招聘辅导员、实验(专业)技术人员、党政管理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较强的责任感、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。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。
2.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踏实认真工作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、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,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3.具备履职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、业务技能,良好的沟通能力,优秀的文字功底,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,较高的计算机水平。
4.除特殊说明外,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、学位证书。国内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入职之前取得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。
5.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,原则上应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(即最高学历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就业报到证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内),一般要求硕士27周岁以下,博士35周岁以下,博士研究生优先。同时,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应符合北京市接收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;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就业落户的要求;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。
6.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。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,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,不得报名应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
辅导员岗位:30人
实验技术岗位:43人
专业技术岗位:16人
党政管理岗位:39人
具体详见《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度非教学科研岗位需求情况表》
三、招聘程序
1.网上报名。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址为https://zhaopin.ustb.edu.cn。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17:00。请应聘人员先行注册,并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,每人可根据应聘意愿,填报两个岗位(按优先级别排序为志愿一、志愿二)。应聘人员填报完毕后,保持联系方式畅通,随时关注招聘系统、网站公告、短信等渠道的通知。
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信息,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:
(1)本人简历,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明材料(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,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;取得海外学历者,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;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,上传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);外语水平证书、计算机水平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其他获奖证书等。
(2)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还应上传户籍证明(首页及本人页)。
请确认所填简历信息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简历一经提交不得修改。因简历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。
2.资格初审。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,按相关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。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初筛人员较少时,缩减本次招聘计划或停止该岗位本次招聘工作。
3.笔试和面试(含心理测评)。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参加笔试环节;笔试通过人员,可获得面试资格。具体参加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,请随时关注招聘系统、网站公告、短信等渠道的通知。
4.综合考察。根据测试成绩,由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考察,主要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、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。
5.确定人选。结合各用人单位意见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,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。
6.体检入职。公示无异议后,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。体检合格后,拟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,办理入职手续。
四、相关说明
对于符合博士后入站条件的辅导员岗、实验技术岗、专业技术岗拟聘人员,学校鼓励其进入校内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相关研究工作:
1.各用人单位协助相关拟聘人员联系并确定校内博士后流动站,指导并配合拟聘人员完成办理入站申请等相关手续。
2.拟聘为辅导员岗位的人员,应同时进入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相关研究工作。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拟聘人员可自愿选择入站工作。
3.拟聘为实验技术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,可自愿选择进入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相关研究工作。
4.在站工作期间,相关人员在完成所聘岗位工作的同时,可申请博士后基金等项目、参与相关专业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。
5.对于符合出站条件、完成出站手续并继续留校工作的人员,学校可协助其办理落户事宜。
6.对于符合出站条件、满足教学科研岗位相关招聘要求、达到辅导员转岗最低年限的人员,可自愿申请、经学校审批后转至教学科研岗位。
五、其他
1.所有应聘人员均应如实完整提供个人有关信息(包括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),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原始材料,包括且不限于:各相应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,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社会在职人员应由原单位提供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。
2.拟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9月前办理完毕入职手续,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。原单位有离职脱密等要求的,须第一时间与相关用人单位、学校沟通,及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。
3.除特殊说明外,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均按照事业编制管理,其他岗位聘用人员均按照非事业编制管理。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岗位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雄安新区,均按照非事业编制管理。
4.凡与北京科技大学教职员工有直系、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,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情况,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。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校内教职工,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在招聘中全程回避。
5.严肃公开招聘纪律。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;对于提供虚假信息、资料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,取消应聘资格;对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,解除合同,予以清退。